一、春節休館時間:113年2月12日至2月14日(農曆正月 初三至正月初五)共計3日。 二、春節休館期間暫停辦理本鄉各項殯葬業務,倘欲辦理祭 拜、選 位、進塔、遷出、或公墓起掘等事項,請於 113年2月11日以前或2月15 日以後再洽本鄉殯葬所管 理中心辦理。